流逝在旧时光里的淡淡友情
彭德才
彭德才初中毕业后,当上了个体户。在上个世纪的80年代中期,尤其是在我们这样的偏远小县城,人们还习惯称做生意的为个体户,不像现在,只要上菜市场遛一圈,什么也不买,菜贩子也会“老板老板”叫个不停,你要称哪位老板为个体户,他即使不跟你急,也会暗笑你土鳖。除了在餐桌上,谁也不会喜欢土鳖。
其实,当年的彭德才只能算半个个体户,因为店是父亲开的,他只有经营权,没有产权。彭德才经营的是那种冷冰冰的五金商店,主要销售铁钉、洋铲、刀具之类。
无论长相还是气质,彭德才都不像个体户(那个时代的个体户到底是个什么样子,我也说不清楚,但我总觉得他不像),倒像个刽子手:一米八的大个头,体重一百六十斤,臂力超群,穿四十三码的鞋,满脸络腮须;一天两包烟,一顿半斤白酒或两瓶啤酒,三餐没肉不行。
彭德才的双手长满老茧和鱼痣,老茧是后天长期与铁器交手磨擦出来的,鱼痣则是先天生长的。没事的时候,他喜欢操刀给自己动手术,由于刀不快,手术往往不成功,好比钝刀削烂梨,极不顺畅,那血好似关不紧的水龙头,嘀嘀哒哒。
那个时代的人尤其是刚走出校门、文化程度不高学生特别喜欢交朋友,把交友看成一种娱乐和能力,一见面就是哥们,恨不得朋友遍天下。彭德才的朋友最多,酒肉朋友也多,因为彭德才有钱,很有一股子“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把花钱”的江湖豪气。其实那时消费水平不高,消费场所和公共厕所一样少,我们的业余生活除了定期相聚在据点(一般都是在某死党比如我的单身宿舍)喝酒(菜是不讲究的,有时也会去偷几只鸡鸭来改善改善)抽烟吹牛,便是看电影,故意在电影院里蹿来蹿去,对着漂亮的女孩子呐喊尖叫,如果那个女孩子有男朋友且恰好在场,如果她男朋友势力不弱,很可能还要干上一架。除了聚会和看电影,我们每个月至少要在彭德才的指挥下打一次群架,由于我又瘦又矮,嫌我碍事的彭德才根本不让我参加,即使参加了,也只能在一旁充当啦啦队。
烟酒和票钱大都由彭德才承担。现在看来这点钱确实算不了什么,但在当时,在多数没有工作、即使参加工作每月才领四五十元工资的我们眼中,彭德才俨然是大款了。
我们一个月只领一次工资,花完了必须苦等到下个月10号,彭德才却随时可从店里放钱的抽屉里拿钱。我曾经借用毛主席的诗句讴歌彭德才:“谁敢挥金如土,惟我彭大老板!”后来,彭德才果然当上了大老板,真正过起了挥金如土的生活,不过,这样的生活非常短暂。
这是彭德才第一次享受“老板”(而且是“大老板”)称谓,尽管是诗中,他依然很激动,受宠若惊,当即挥金如土奖励我两包当时最高级最高流行的“良友”牌外国香烟,以我当时的工资水平,一个星期只能买一到两支散装“良友”。
尽管我和彭德才无论在体格还是性格上都比较悬殊,他和我却比较铁,因为他很喜欢我的书法。那时的我们除了爱交朋友,还喜欢做三件事:练健美、吉他和书法。不过,练健美的远远多于练书法的,练书法的又远远多于练吉他的,因为练健美只要持之以恒总会有所收获,练书法持之以恒之外还需天分,吉他呢,不管你有没有恒心和天分,首先的买得起它。在我那一大群狐朋狗友中,只有彭德才一人买得起吉他,虽然他五音不全连简谱也不识。练健美练成肌肉发达的人不少,练书法练成“家”却只有我一人,我成为他们眼中的“书法巨匠”,每个人的房间里都张贴着我张牙舞爪的墨宝,彭德才房间则不止一幅,并且经常更新,内容嘛,都是健康向上的座右铭,比如“有志者事竟成”“天道酬勤”之类。每更新一次,彭德才都要奖励我一包香烟或一瓶白酒什么的,所以我十分乐意当彭德才的御用书法家。
彭德才最后一次向我索字是在90年代中期,这时我们大都结婚生子,各自为了生存而孤军奋战,很少来往,有些还反目成仇。实际上,无论男女,一旦恋爱,便不可抗拒地开始重色轻友,。
彭德才本来要我写“东山再起”四个大字,我觉得太肤浅太庸俗,好比低度白酒,寡味,建议他来点深沉的度数高一点的,比如蒲松龄的名联:有志者,事竟成,卧薪尝胆,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破釜沉舟,三千越甲可吞吴。
彭德才采纳了我的建议:“他妈的,你们这些文人,就是深沉。”
彭德才结婚不久,脱离父亲单独开了家五金店,一年赚个三四万不成问题,彭德才很满足,可彭德才的老婆叶奴娇不满足。叶奴娇小彭德才6岁,即使生了孩子,看上去依然像个小姑娘,加上彭德才长相出老,不明真相者还以为叶奴娇是他妹妹。
叶奴娇不仅是我们所有老婆当中最漂亮最有钱、也是名字最好听的一个老婆,男人一听到她的名字就想入非非,因为“叶奴娇”听上去像妓女的艺名。”
彭德才的岳父是养甲鱼的,90年代初期,我们这里养鳖成风,号称全国最大的养鳖基地,暴利使很多人都卷入其中,或集资入股或直接投资,在叶奴娇的怂恿和岳父的鼓励下,彭德才不顾父亲的强烈反对,把店面盘了,把所有的积蓄都投入进去,开始两年,借强劲的市场东风,彭德才还真赚了大钱,和岳父合伙买了一辆小车。彭德才赚了大钱之后,基本上就不和我们这些草民来往了,还发表了“朋友都是婊子养的”的高论。
彭德才开始和“婊子养的”漂亮女人交往,我不敢说彭德才是中国第一批“有钱就变坏”的男人,但肯定是(包括他岳父)是我县第一批“有钱就变坏”的男人。叶奴娇本来就是个水性扬花的女人,既然彭德才不可能改邪归正,她也就不甘示弱让自己变得更坏,反正彼此心照不宣。
90年代中期,东南亚发生经济危机,因为东南亚是甲鱼主要销售基地,养鳖业首当其冲,每公斤甲鱼由最高时的每斤多元降至30元还是无人问津,彭德才赔了个精光,岳父则彻底破产,因为无法偿还巨额非法集资款在逃,直到年才被捉拿归案,被判处有徒刑20年。
彭德才是在养鳖业大踏步走下坡路时向我索字的。
可惜破釜沉舟卧薪尝胆的彭德才最终未能够东山在起,连立足之地都没有,只好向父亲借了三万块钱到省城福州去寻找发展,事业没发展起来,叶奴娇却和他离了婚。
离婚后,叶奴娇在福州做“地下工作”,在床上和一个又一个陌生男人接头,过着比指甲盖里的泥还肮脏却又富足的生活,连车都买了。
而走投无路的彭德才只好去打工。有一回,他和老板押送一批货,路上被4个痞里痞气的青年拦住了,说要收点过路费。当老板哆哆嗦嗦掏钱时,彭德才发达的肌肉有了用武之地,彭德才闪电般地出手,不到5分钟,4个人全被打倒在地。当年,彭德才的吉他虽然没有练成,健美却练出了成就,胳膊比我的腿肚子还粗,腹部肌肉像皮肤包装着的巧克力,练完健美之后,他总要抱着吉他乱弹一气,以此来缓解紧张的肌肉。
老板没想到彭德才还有这么一手,喜出望外地聘他为保镖,月薪是原来的三倍。半年后,彭德才陪老板去取款,回来的路上被5个人围住了,3只手枪指着他的大脑袋,其中一只狠狠砸了下去……
彭德才的命虽然保住了,脑袋却出了问题,反应特别迟钝,再熟悉的人,见面时即使对方不断提醒,也要四五分钟才能认出来。好比我这台旧电脑,每天清晨,我打开电源,等我上完厕所,泡上茶,点上香烟,它的程序才哆哆嗦嗦地运行完毕。彭德才转辗回到家乡后,依然帮他父亲照看店面,我上街的时候,经常看见他孤伶伶地坐在店里发呆,或者用钝刀修理老茧和鱼痣,那血依然像关不紧的水龙头,嘀嘀哒哒……
野麦子
听起来像个诗人,其实野麦子就是诗人,准确地说,野麦子曾经是个诗人。那个时代的诗人喜欢讴歌北方的麦子大豆高粱等农作物,我们江南不长麦子,他便给自己起了个“野麦子”笔名。
野麦子的诗歌很另类,别说省城,连地区都冲不出去,作品大都发表在一些小报小刊乃至内部刊物上,这使得野麦子的影响十分有限,尤其是在女诗歌爱好者当中,何况野麦子穿上高跟皮鞋身高才厘米,而且喜欢随地吐痰。那时的女诗歌爱好者虽然不在乎诗人的稿费,却在乎诗人的发表率,尤其正规刊物。野麦子有位诗友,仅仅在《诗歌报》上发表了一首短诗,就有两位如花似玉的姑娘先后爱上了他。
野麦子的精神家园风调雨顺,丰收着一茬又一茬没有销路的诗歌,爱情田园却连年干旱寸草不生。在我的鞭策下,女友下大气力给他介绍过多个朋友,不是女孩嫌野麦子太矮在乡下工作,就是野麦子嫌女孩俗气。
在情场上,野麦子是个扶不起的阿斗,风吹两边倒。
我是在结识野麦子两年后谈上恋爱的,在这两年里,野麦子几乎每个周末都要进城,进城必然到我这里过夜,他有我宿舍钥匙。我们无话不谈,连标点都不省略,我们最喜欢在夜里长谈,抽烟、喝酒、骂娘。醉了,就抱在一起大哭或大笑;睏了,就仰面八叉,骈足而眠,但总爱把对方挤下床去。
但是这种亲密无间的友情被爱情离间了。
某天夜里,我和女友正在床上缱绻,野麦子突然开门进来,别提有多尴尬。有了女友之后,我把房锁换了。考虑再三,我还是瞒着女友给了野麦子一把,因为他是我的知己嘛。
这次意外事件发生后,野麦子进城次数渐渐少了,即使进城,当天就赶回去,不久的一天,我下班回房,发现桌上放着一枚钥匙,正是我给野麦子的那把。野麦子连张纸条都没留,那一刻,我感到无比忧伤和失落。
次年,我结婚了。
我和野麦子的距离越来越远。
但我怎么也想不到野麦子会放弃诗歌。
食指的发疯,顾城的自杀,北岛的逃跑尤其是海子的卧轨,给野麦子造成极大震撼,因为海子一直是他最崇拜的诗人,是他心目中的诗神。海子的自杀,无疑是诗歌狂热时代终结的标志性事件。
非常宿命的是,鹰厦铁路正好穿过野麦子教书的村庄,海子死后,野麦子多次在来信中说他经常在半夜里披衣而起,像个幽灵坐在铁轨上一边抽烟一边怀念海子,直到感觉到铁轨的颤动甚至车灯照在身上才仓皇逃离,两只脚刚刚离开铁轨,火车就呼啸而过,有时他真想让火车把自己这具诗歌的尸体碾碎。
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海子的死没有使野麦子发狂却促使他冷静下来,冷静的结果是:放弃诗歌。
野麦子在阅读了大量《厚黑学》《官场秘术》之类的盗版书之后,开始进军仕途,在组织部一位朋友的牵引下,开着装满糖衣炮弹的货车踉踉跄跄驶进了县府大大院,在秘书科卧薪尝胆倒了一年开水抹了一年桌子扫了一年地,后来居上的他当上了常务副县长的秘书。新官上任三把火,他这位新上任的秘书也燃了三把火,一连炮制出数篇不同凡响的材料,龙颜大悦的常务副县长不由对他刮目相看,居然主动把女儿嫁给了他。
那是个周末,野麦子又去副县长家义务劳动,副县长恰好出去了,副县长夫人对忙着擦洗油烟机的野麦子说:“小王,你还没有女朋友吧?”
野麦子装出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不急不急,男人要以事业为重。”
副县长夫人满意地点了点头,意味深长道:“我们家丽芳就喜欢你这种事业型的青年,小王,你觉得丽芳怎么样,你喜欢她吗?”
面对这个突然而棘手的问题,野麦子足足愣了好一会才连声说“好”和“当然喜欢”,脸上露出复杂的表情。事实上,野麦子并不喜欢丽芳,一是因为她相貌平平,尤其是左脸颊那颗黑痣和黑痣上那一小撮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杂毛,视觉效果非常不好;二是听说她谈过很多朋友还堕过胎,可是,副县长待他洪恩浩荡,恩人的妻子有心栽花,他哪敢不献出花盆?或许这正是副县长本人的旨意呢?
于是,一桩没有爱情的婚姻就这么诞生了。
婚前,丽芳在野麦子面前尽量显示出她优秀的三分之一面,野麦子还以为她是一包苦口的良药,等到结了婚,丽芳很快暴露出其自私、多疑和泼辣的三分之二面,不仅苦口,而且毫无药效。碍于岳父岳母的面子,野麦子只好忍气吞声。
当上乘龙快婿之后,野麦子就不适合在常务副县长手下工作了,举贤避亲嘛,在岳父的干预下,短短三年时间,野麦子就当上了县府办副主任和主任。
当上主任的第三年,常务副县长退休了,野麦子报仇的机会也来了,他虽然没有和丽芳离婚,却在外面养了个18岁的情人。丽芳因为多次堕胎导致不孕,加上父亲下台后大势已去,知道自己胳膊扭不过大腿,对野麦子的所作所为,只好睁一只闭一只眼。
当然,野麦子迟早要和丽芳离婚,迟早要把情人转换成妻子,迟早要生个儿子,票子房子位子车子都有了的野麦子,岂能没个儿子?他之所以没有马上离婚,一是因为岳父的余威尚在,二是因为情人年纪尚小,还不到法定婚龄。
在我所有朋友当中,野麦子至今是混得最好的一位。
在野麦子进军仕途遭受重大挫折之际,我曾三顾茅庐苦口婆心劝他回头是岸。因为我觉得他根本不是做官的料,世上所有的人包括我都可以做官(当时我是厂办主任,自以为深谙为官之道),他野麦子连班主任都做不了。然而野麦子铁了心,不见棺材不掉泪,还说我饱汉不知饿汉饥,我只好坐观他的好下场,为此我们闹得很僵。
想不到的是,落得好下场的却是我。经过8年浴血奋战,我终于拖泥带水冲进省作家协会,日子却越来越不好过,先是妻子下岗,接着自己失业。举家食粥的日子里,也曾想找野麦子要碗饭吃,但一想到当初说的那些混账话,实在无脸见他。去年下学期,儿子幼儿园毕业,要念小学了,因为我们住的这块地方不在城区管辖范围之内,儿子进不了全县最好的实验小学,如果要进,得交元的赞助费。我既不想交钱(实在拿不出),又妄想让儿子进实验小学,于是厚着脸皮给野麦子打了一个电话。野麦子二话没说,一个电话就帮我搞定了,象征性地交了元,儿子就欢天喜地入了学,在他的特别关照下,还当上了班长。我心里那个感动呀,真是千言万语万语千言不知从何说起,幸好我当初瞎了眼,要是野麦子听了我的话回心转意,哪有儿子的今天!即使他成了不死的海子,又能怎样?
我决定请野麦子吃一顿饭(掐指算来,我们已经有3年没在一起吃饭了),从酒杯里说起,重叙旧情。今后我要积极向他靠拢,向他学习,重新做人。
野麦子在电话里沉吟了一会,勉强答应了。
野麦子说:“哥们,说实话,只要我肯吃,吃得下,一天八顿都吃不过来,这不,今天已接到了五个请吃电话,还不包括你这个。不过,你放心,你这顿饭我无论如何要去。”听他这么一说,我感动得眼泪都下来了。
约好6点,野麦子直到6点40分才到,满面红光,看来已经喝了不少,一进门就抱拳作揖:“哥们,实在对不住,刚从酒桌上下来,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啊。”我赶紧说哪里哪里,你日理万机,能来就是给我面子。话音刚落,野麦子的手机BP机便响成一团轮番轰炸,屁股都未坐热,和我干了三杯酒,又匆匆忙忙走了。
7点20分,胖得像企鹅、步履艰难口齿不清的野麦子再次出现在我面前,几句话说得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对不起,李局长,兄弟迟到了,甘愿认罚。”说完,端起酒杯连干三杯,踉跄而去,说是还有应酬。
我不放心,连忙跟了出去,叫来一辆面的,问他去哪里。
他把手一挥:“去……去、去丽都酒家,快点,我那哥们怕等不及了。”
我和司机都愣了,这不正是丽都酒家么。
对了,差点忘了告诉您野麦子的真实姓名:王旺财。
邱贵平写到深处人痴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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