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批次药品被爆不合格,17批为中药饮片

2月22日,山东省药监局发布年第1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

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9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安徽源和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生产的18批次药品不合格。

相关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生产企业、被抽样单位已或正进行立案查处。

据统计,17批次为中药饮片,其中砂仁和漏芦有3批次,不合格项目包括性状、鉴别-显微鉴别、薄层色谱、含量测定;海风藤和制川乌各有2批次,不合格项目有性状和含量测定;还有人参片、蒲公英、土鳖虫、炒酸枣仁、木瓜等。值得注意的是,有4批次中药饮片为标示生产企业否认是该企业生产。

此外,上述17批次中药饮片中,不合格项目出现次数最多的是性状,有10批次。

2月21日,甘肃省药监局发布年第7期(总第20期)《药品质量公告》。

经白银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等2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药品不合格,经抽检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

对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必要的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产品涉及单位已经或正在进行立案查处,三个月内公开处理结果。

省局要求,对不合格产品及涉及的相关单位,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监管,督促其查明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内容来源:药监部门

排版编辑:药博园(Yaoboyuan)金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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